“大漠天鹰”飞出胜战新航迹******
隆冬时节,西北大漠。西部战区空军某基地所属无人机团的一架无人机结束训练准备返航时,突然接到上级“前出查证不明空情”命令。数百公里外的地面站,飞行员和保障人员按照预案迅速进入方舱,接管无人机操控,并将实时画面传回上级指挥所。这一幕训战快速转换的场景,让正在该团采访的记者感受到浓浓的战味。
该团领导告诉记者,作为新质作战力量,他们充分发挥无人机在空时间长、飞行油耗低、通联能力强等特点,不断提高人装结合效能,着力将机型优势转化为胜战优势。
保障方舱内,记者见到刚结束飞行训练的该团大队长马龙。今年是他改飞无人机的第十年。为实现从“能飞”到“能战”的跨越,十年来,他和战友操控无人机飞越沙漠戈壁、雪山海岛,为打造“临机召唤,召唤即打击”的“大漠天鹰”一路换羽高飞。在一次次跨战区、跨军种的联演联训中,他和战友感到肩上的担子更重了:“以往,我们只在演习初期执行一些侦察任务。如今,无人机往往最早起飞、最晚降落,在高强度对抗中担负越来越重的任务。”
那次与某特战旅进行联合演练,该团无人机盘旋高空,将信息数据传递到地面单兵数字终端,帮助渗透作战的特战队员规划路线、实时预警,并随时准备提供空中火力支援。
与航空兵某旅开展协同突防突击演练时,该团无人机先期投入战场标定目标位置,提高侦察效率。友军战机发射制导弹药快速返航后,无人机抵近评估毁伤效果,并对残余目标进行补充打击。
在多兵种立体攻防演练时,该团无人机组成空中突击队,以最小代价探明“敌”防御漏洞、消耗“敌”防空火力,精准打击高价值目标……
面对演训场上取得的一次次进步,这支新质作战力量的官兵没有丝毫自满。记者在该团“军情研究室”看到,参谋长正在研究如何通过与友邻单位密切协同,提高链路抗干扰能力。“要以新质作战力量‘点’的突破,带动整个作战体系打赢能力的提高。”他告诉记者,未来战场,无人作战力量只有在体系支撑下才能释放最大作战效能。为此,他们将无人机纳入基地常态化体系训练,在与异型机及地面部队对抗演练中锤炼实战能力。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加快无人智能作战力量发展’。”该团领导说,随着无人机应用日渐广泛,只有更加积极主动谋战研战,探索创新作战理念、训练模式,才能更好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的使命任务。
记者采访过程中,远处机场不时传来阵阵无人机引擎的轰鸣声。十年潜心砺翅,利剑扬威沙场。这支新质作战力量乘风奋飞,必将在无人作战领域飞出崭新胜战航迹。(解放军报 记者 马嘉隆 通讯员 葛乐晨 柯长江)
丁真发起名誉权纠纷诉讼******
2月2日,四川理塘县人民法院在天眼查APP上发布公告,向吴某某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公告显示,该案涉及原告丁真珍珠(丁真)与被告吴某某名誉权纠纷,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2日公开开庭审理。
2月3日,记者从甘孜州理塘县官方证实此事。丁真方面回复记者称,“谢谢您的关注支持。网络并非法外之地,每个人都应该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天眼查APP显示,理塘县人民法院公告称,该院受理的(2022)川3334民初287号原告丁真珍珠与被告吴某某名誉权纠纷一案,因吴某某下落不明,无法以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吴某某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逾期不答辩视为放弃答辩权利。
2月3日,记者从理塘县官方证实此事。一位知情人员告诉记者,此番名誉权纠纷内容大致是因为之前网友在网络上对丁真人身攻击,但这种证据不好搜集。
2020年,丁真走红网络之后,签约成为理塘县文旅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一名国有企业员工,担任旅游形象大使。随后,有网友对丁真进行人身攻击,此外,还有部分网友在社交平台给丁真恶意P图,并发布嘲讽甚至造谣的言论。2022年5月8日,丁真在其官方微博号“理塘旅游大使丁真工作室”贴出一份律师声明称,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接受丁真珍珠(以下简称“委托人”)之委托,指派该所武荣律师作为主办律师,代表委托人就部分网络用户侵犯其名誉权等合法权益的相关事宜向法院提起诉讼。
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蒋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