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支信用卡逾期不还 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以案说法)******
【案情】薛某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了一张信用卡,后持此信用卡多次消费,共透支78061元。截至最后一次还款,薛某尚有58061元本金未还。经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薛某仍未归还。之后,薛某被公安机关查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薛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多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未还,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应予惩处。鉴于薛某自愿认罪,且已偿还全部透支款息,故对其依法从轻处罚,遂以信用卡诈骗罪判处薛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万元。
【说法】法官表示,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相关规定,恶意透支信用卡的行为可能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经发卡银行两次有效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恶意透支”。
法官提醒,现实中一些人认为,透支信用卡不按时归还,只相当于一种民事借贷纠纷,大不了被起诉后做“老赖”,不会被判刑。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对持卡人来说,要理性使用信用卡,树立科学消费观念,出现信用卡透支一定要及时偿还,避免对个人信用记录造成负面影响;同时,如果恶意透支逾期不还,还可能触犯刑法而被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日报 记者 倪 弋整理)
民政部:要进一步重视“关口前移”和农村养老服务疫情防控******
中新网1月11日电 据民政部网站消息,近日,民政部养老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专班通过视频会方式举办了全国养老机构新冠病毒感染疫情防控专题培训,解读《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及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有关政策,指导各地民政部门切实把握好“乙类乙管”阶段养老机构疫情防控要求。
会议指出,《指南》的核心目标是“保健康、防重症”。《指南》充分吸收了前期养老机构防控工作经验,汇集了现行政策对联防联控机制、相关部门、养老机构的各方面要求,是指导当前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的重要文件。各地民政部门要按照《指南》的有关规定和原则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地方实施细则或规定,进一步强化操作性,保证各项防控措施落实落地。
会议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提升对“乙类乙管”后养老机构疫情防控策略的认识把握,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认真落实属地责任。民政部门要适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或联防联控机制提出封闭管理或有序放开管理建议,供其经科学评估后作出决策。
会议强调,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重视“关口前移”和农村养老服务疫情防控,通过加强健康监测和核酸抗原检测、推动就医用药优先保障、落实分类分级健康服务、配备血氧仪和吸氧设备等措施有效落实“早发现、早识别、早干预、早转诊”要求。要建立农村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协作机制,细化实化农村老年人疫情防护措施,以疫情防控为重点做好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进一步加强农村养老服务领域疫情防控。
会议要求,各地民政部门要及时掌握养老机构的经营运行情况,推动已有纾困政策的落实,同时重视发挥慈善组织等作用,鼓励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帮助养老机构。要继续强化“日调度”机制,动态跟踪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最新进展,加强抽查检查和监督指导,帮助基层解决落实防控措施的困难和问题。